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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装着老百姓
——市中院少年审判庭何军抗震救灾先进事迹
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08-06-26 17:17:01 打印 字号: | |


   “5.12”地震灾害发生后,震区的灾情震撼着每一名法官的心。少年审判庭助理审判员何军在灾害面前大爱无私,一心为民,表现了一名普通法官心系群众的可贵精神。
    一、 为灾区人民所急,使灾民及时得到救助
    5月12日下午地震后,何军已七旬的父母和年幼的孩子被困在了也是地震重灾区的绵阳市安县,次日,何军冒险开车到安县将家人接回后,灾区的惨痛景象极大震动了何军的心。一回到成都,何军便积极参加了单位的捐款救助,并利用下班时间,到商店购买救灾物资对灾区进行捐赠。5月16日下午,何军接到绵阳市安县乐兴镇镇长的电话,得知绵阳市安县乐兴镇的5千多村民地震后房屋垮塌、无家可归,严重缺乏水和食物,何军急灾区人民所急,当晚迅速购买了价值数千元的矿泉水、饼干、方便面和油布等物资。次日凌晨5时许,一夜未眠的何军天还未亮即起床,开着满载着救灾物资的越野车奔赴灾区。一路上,看到很多灾民没有吃喝,即沿途向灾民分发矿泉水和饼干,并关切询问是否还需要其他帮助。当何军驱车四个多小时将救灾物资送到乐兴镇受灾群众手中后,又协助当地组织安抚受灾群众情绪,当了解到有关部门还不知道安县乐兴镇村民财物和人员的受灾情况、乐兴镇还处于孤立无援的状况后,何军想到,不能遗漏任何一个灾区得到救助,在通讯不畅的情况下,何军当晚又赶回成都,迅即多方联系有关单位,终于与四川省救灾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并告知了乐兴镇的受灾情况,救灾指挥中心立即组织救助队赶赴乐兴镇,使乐兴镇的村民得到了物资和伤员的及时救助。由于得到了及时帮助,乐兴镇的受灾群众很快稳定了情绪,开展起减灾、自救工作。事后省救灾指挥部的同志对何军同志及时通报信息、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行为致电表示感谢。        
    二、为他人的疾苦所想,积极筹集爱心捐款
    家住江油市平武县的小卢是中院少审庭的实习生,地震发生后,小卢家里的房屋完全倒塌,虽然家里所幸没有人员伤亡,但所有的生活必需品全部被压在砖瓦土砾里,震后生活十分困难。得知这一情况后,何军立即将这一情况告诉了少审庭的每一位法官,当天,少审庭便发起了“爱心捐款”活动,何军首先捐款300元,其余法官纷纷捐款,很快2000元现金就汇集到了小卢手中,何军对小卢说“这是大家的一点心意”,小卢感动得说不出话,只不停的点头。第二天,小卢准备回家看望家人时,何军又为其购买了药品,叮嘱他把大家的关心带到地震灾区。
    当院里组织为灾区捐款时,何军说“这个时候能帮帮老百姓才对得起我们拿的这份工资”。一次、再次的捐款,何军总是非常积极主动,机关党委发出缴纳“特殊党费”的倡议后,何军第一个缴纳了党费1000元,“地震无情,人间有爱”,在地震灾害面前,何军的言行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为老百姓疾苦所想的情操。

责任编辑: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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