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隆重举行全国法院系统抗震救灾先进表彰大会暨英模报告会。表彰大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李克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英雄个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彭州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和都江堰市法院“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都江堰市法院副院长余涛“抗震救灾英雄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彭州市人民法院、崇州市人民法院“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王鑫、都江堰市人民法院院长徐向阳、彭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戴正伟、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周文、彭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苏立军、都江堰市人民法院书记员李可、彭州市人民法院政治处副主任陈红、彭州市人民法院研究室米文勇、崇州市人民法院怀远人民法庭庭长谭德全“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彭州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尹华志、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余涛在大会上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