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召开精品案件写作培训会
作者:何良彬、吴红艳、周努、杨锐 发布时间:2008-08-21 15: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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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中院召开精品案件写作培训会,14个基层法院的研究室负责人和市中院相关单位的庭领导参加会议。市中院胡建萍副院长出席会议并指出,正在组织实施的精品案件大讲坛活动作为“三大活动”的重要内容,在案件的筛选和相应材料的写作上与一般的调研论文、案例评析、交流材料有实质性差别,当前初步确定的30件精品候选案件基本体现了精品案件所具有的特点,但材料的撰写上均需进一步挖掘和提升,各单位要充分注意并尽量体现出精品案件的独特性与独到性。市中院审执监庭对精品案件大讲坛活动的发端、当前所处阶段及将开展的工作作了总体性介绍和说明。市中院审管办紧密结合30件精品候选案件在写作上所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全面诠释了“影响大、效果好、法理明、智慧显”的内涵与表现,在撰写案件材料时应时刻立足于精品案件所具有的要点与核心,要把握好案件的角度与亮点,要找准精品案件的特点,要凸显具体案件的个性,要达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智慧震撼人、方法启发人的效果。市中院研究室从精品案件应有的定位、目的、意义出发,指出精品案件的撰写材料应当有所感、有所悟,既要承办法官身同感受,如当事人一般处于矛盾焦点之中,又要令读者、听众有身临其境之感;既要在办案中有所思,又要令受众有所得;既要把办案的技术、方法传递出来,又要将之提升为具有交流性和普适性的一般性、普遍性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