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八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根据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规定,经笔试、微机操作测试及面试,以下31名考生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体检人员名单:
冯 娜、王 磊、叶若兰、马 攀、陈 苗、李 杰、唐 静、阎 祥、曾 岚、臧 祥、王 唯、王晓敏、刘怀源、齐 琪、张海燕、郭其异、李俸春、易 涛、杨 韬、汪光强、陈 畅、赖 宽、郭东宁、陈 晓、徐 驰、陈云竹、刘基伟、唐晓华、朱 琳、杨 猛、李 畅。
2、体检时间:2008年9月1日(星期一)上午7:00。
3、体检集合地点: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门前。
4、体检费用:约400.00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体检所需证件:本人身份证。
6、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根据本院通知参加体检。
7、注意事项:体检当日不吃早餐。
特此通知。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