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院组织部分区(市)县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民一庭审判长召开了处理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研讨会。
据统计,《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纠纷调解仲裁法》实施两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2379件,在同期受理的民事案件总数中所占比例均有明显增长。为配合市劳动保障局拟成立的专门处理劳动仲裁机构,此次研讨着重就审理劳动争议纠纷的范围界定、劳动者工龄的计算、试用期约定的效力、集体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仲裁申请期限的适用等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应对的措施和建议。此次研讨,有利于及时准确把握此类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有利于正确分析和评价两法实施后的社会效果,为开展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调研活动并确保调研活动取得实效奠定了坚实基础,以及制定各项决策和起草司法解释提供了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