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市中院举行特邀监督员新春座谈暨团拜会,市中院副院长胡建萍和监察室、办公室、立案庭、审判执行监督庭、执行局等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15名特邀监督员畅所欲言,充分肯定了法院工作,并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意见建议。
胡建萍副院长对特邀监督员制度建立以来各位监督员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和敬意,并代表院党组介绍和通报了去年法院工作基本情况和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情况。与会监督员全面肯定了法院工作:一是肯定了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认为法院能够主动思考,超前谋划,积极服务试验区建设和灾后重建,特别是针对地震后可能产生的司法法律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二是肯定了法院建立特邀监督员制度。认为法院主动搭建沟通联络平台,定期寄送联络专刊,使代表、委员们通过多种渠道掌握了解法院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三是肯定了大规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认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顺民心、合民意,解决了当事人赢了官司输了钱的问题。同时,部分代表指出,个别基层法院仍存在门难进、个别法官不按时到庭、缺乏专业知识和社会知识、个别案件执行效率不高等问题。
代表们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监督,适时对案件数质量进行评估,防止因案件数量急剧增加而出现质量下降问题;二是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加大对老赖的媒体暴光,避免老赖长期逍遥法外;三是系统分析案件增减的深层原因,对旧存案件、新增案件、积压案件进行详细的划分和整理,找出特点规律,着力研究新增案件,分析其发生的原因,继续重视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四是加强法院上下级联动和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协调,加大对拆迁案件的立案审理,逐步达到依法实施拆迁,避免带来更多问题;五是适当从高校等引进法律专业人员做审判辅助工作,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