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9日,市中院司法警察支队和全市法院司法警察技能训练尖子在新都区第一中学接受省高院司法警察总队业务技能考核时,突遇一伙歹徒持刀行凶,对一青年实施不法侵害,正在事发现场的法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曹进、政治部宣教处干部耿晓渝两同志迅速冲上前去,表明身份,制止犯罪行为。但歹徒气焰嚣张,拒绝缴械,并与之形成对峙状态。曹进、耿晓渝两同志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一边安排其他法警取用枪支,震慑不法分子,一边组织在场人员封控现场,疏散群众,实施抓捕。面对众多的持刀歹徒,为保护周围群众的生命安全和打击歹徒的嚣张气焰,曹进、耿晓渝两同志和身边的法警临危不惧,赤手空拳与歹徒进行搏斗,为其他法警的支援和实施抓捕行动赢得了宝贵的时间,最终在法警支队干警的齐心协力下,七名持刀拒捕的歹徒全部被制服。同时,耿晓渝同志在与歹徒搏斗的过程中,沉着冷静,用手中的相机及时将案发现场和抓捕歹徒及抢救受伤者的过程进行了详细的拍摄记录,为案件的侦破和宣传工作获得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曹进、耿晓渝两同志及全体在场法警临危不惧,果敢出击,赤手空拳制服歹徒的英勇行为,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诺言,张扬了司法警察的风采,展示了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得到了省高院考核组的高度评价,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和公安机关的高度赞扬。《四川法制报》、《华西都市报》、四川在线、成都电视台、《成都日报》、《成都商报》、《成都晚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
为表彰先进,倡扬正气,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市法院决定为曹进、耿晓渝两同志各记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