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人民日报》在第10版综合版以《规范审判组织与审判机构关系,优化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配置》为题,专版详细介绍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构建审判管理权新模式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同时刊发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玉顺,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骐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顾培东教授,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施杰律师及成都三个基层法院院长等领导、专家和学者对这项改革的观点和积极评价。
近一年来,市法院抓住法院审判管理的关键,在充分调研、论证并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探索构建审判权管理的新模式,于去年9月开始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行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有效运行与监督制约工作机制,通过规范和强化法院院长、庭长职责,实现了对案件的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去年全市法院在人少案多的情况下,一审判决案件改发率降到3.3%,为历年最低,从制度上、机制上确保了审判与执行工作更加公正高效及司法廉洁,较好地解决了当前全国法院普遍存在的院、庭长审判管理权边缘化问题,实现了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的优化配置。
《人民日报》在该版的导语中指出,成都中院这一创新的管理模式,较为科学地规范了审判组织与审判机构的关系,使审判权和审判管理权“两权”之间形成有效的制约与监督,在“两权”改革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希望成都中院的实践经验与相关专家学者的观点碰撞能给各地法院工作带来新的启示。
目前,四川省高院也已决定,在全省法院系统推广成都法院的经验,要求全省法院其他法院学习、借鉴成都中院这一做法,全面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树立和展示人民法院的公信和权威。
《人民日报》作为中央主要媒体,用一个整版刊发并介绍推广市法院的工作经验,这在市法院的发展史上是首次。市法院决心以此为动力,继续推进这项改革向纵深发展,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全市城乡统筹、灾后重建和应对金融危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