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分别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度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一等奖”、全市“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2008年,我院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成都”的目标任务,以平安创建活动为主线,把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作为新时期人民法院综治、维稳工作的基本任务。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法制建设工作,能够将上级的指示精神与法院审判工作实际相结合,通过本院目标管理体系,逐级进行综治、维稳目标分解,并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全面落实综治、维稳工作的各项措施,为构建“平安成都”,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我市抗震救灾以及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我市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战略,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