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在全市法院推行行政案件“一案三建议”制度
作者:戴德军、胡晓红 发布时间:2009-04-03 09: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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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行政审判效果和效率,深入开展以“双好”活动为核心的“三大活动”,推“双效”、创“双好”,进一步规范司法建议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审判协调和解工作机制,市中院下发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行政审判“一案三建议”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法院行政审判要从2009年3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一案三建议”活动。“一案三建议”的具体内容为:第一个建议是为切实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在行政案件开庭前,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向行政机关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司法建议书。第二个建议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具有协调和解基础和条件的行政案件,及时向行政机关及相关单位发送案件协调处理的司法建议书,力求最大限度地通过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纠纷。第三个建议是若发现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存在不规范甚至违法且带有共性的问题,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等情况,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发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司法建议书,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通过“一案三建议”活动的开展,实现进一步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促进依法行政,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服务大局,服务党委的中心工作,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