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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9-04-24 15:04:47 打印 字号: | |
  为适应成华区人民法院审 判工作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

 一、岗位性质和招聘员额

 1、性质:合同制(编制外)书记员

 2、岗位:从事法庭记录、法律文书送达和案件卷宗归档等审判辅助工作。

 3、招聘员额:7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国民教育序列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进行电脑中文录入;

 3、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1年4月30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本人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分;

 6、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电脑中文录入特别熟练的;

 (2)熟悉亚伟中文录入的;

 (3)有较强写作能力的;

 (4)有文体特长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09年5月5日-7日。

 2、地点:成华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

 3、手续:应聘者报名时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常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交同底版1寸免冠半身近照5张,填写《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符合报名条件的发给《笔试与电脑录入准考证》。

 4、有特长者一并持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与电脑中文录入测试

  笔试内容包括文化基础、写作、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等。

 1、时间:2009年 5月11日、12日上午9:00-11:00笔试,11:20开始电脑中文录入测试。

 2、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三)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发放面试《准考证》

  参加面试人员按不低于4:1的比例,在笔试与电脑中文录入测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

 1、时间:笔试结束后一周内。

 2、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1、时间:发放面试《准考证》时通知。

 2、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5楼。

(五)公布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总成绩(电脑中文录入测试、笔试、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4:3:3)按1:1的比例,按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1、时间:面试结束后三日内

 2、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六)体检

 1、时间: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一并通知

 2、集合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七)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名单公布后5日内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聘用合同终止。聘用期为1年,期满考核合格者则签订续聘合同。

 四、待遇

 1、试用期工资600元。

 2、薪酬待遇(含工资、岗位津贴、保险及绩效奖等)平均每月不低于1500元。

 五、组织管理

  被聘用人员是党、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成华区人民法院,编入党、团支部。

 六、招聘纪律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整个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若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可向成华区人民法院监察室举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84139142、84139143

  举报电话:成华区人民法院监察室84139161。

本《简章》由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2009年4月27日
来源:成华法院
责任编辑:成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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