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中院行政庭在一起工伤认定上诉案件审理中,将“一案三建议”活动落到实处,运用协调机制和司法建议制度,使案件顺利审结,取得了各方满意的社会效果。
审判人员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发现,劳动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行为在调查和送达程序中存在问题,而上诉人对一审第三人在工作中受伤的事实并不否认,该案具有进行协调的基础。为此,主审法官启动了协调工作机制,与劳动部门和上诉人进行沟通交流,经多方协调努力,上诉人自愿撤诉结案。结案后,主审法官针对劳动部门存在的问题,以法院名义向劳动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一是建议规范送达程序,法律文书应送达被送达人或依法委托的人,避免被送达人事后否认,导致执法工作的被动;二是建议行政执法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行政,在调查核实时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并在制作的调查笔录上签名。劳动部门对法院的司法建议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班子成员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规范行政行为,二是对行政执法证进行清理,三是完善行政送达程序,并将整改情况以复函的形式予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