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召开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培训会
作者:杜西平、谢立新、胡晓红 发布时间:2009-06-11 16:40:51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为尽快适应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的职能调整,确保国家赔偿确认及国家赔偿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高效地进行,市中院政治部和行政庭(赔偿办)于6月5日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培训会,认真开展国家审判工作的技能培训。市中院赔偿委员会部分委员、行政庭(赔偿办)全体人员、立案庭和民二庭部分审判人员、各基层法院负责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行政庭审判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省高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彭远富和省高院赔偿办主任宋飞应邀授课,分别作了题为《审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和《国家赔偿审判中的若干问题》的讲座,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的审理方向、技巧,以及国家赔偿案件审判中的难点、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式。参加培训的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会开得非常及时,厘清了两类案件的审理思路、提高了国家赔偿审判的技能和水平,对今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相关参会人员还认为,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只有严格规范人民法院的审判和执行行为,才能从源头上避免人民法院成为赔偿义务机关,真正做到“双好”,实现“双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