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成都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市中院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刘楠副院长立即召集涉及安全工作的相关部门,及时传达了会议精神,要求增强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危机感,认真落实市委提出的6条安全措施和9条监管措施,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并部署安排注意的安全事项。一是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抓好消防安全,提高防范意识,随时确保消防设备以及其他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特别是夏季来临雷雨较多,做好屋面的地漏畅通,防止积水渗漏到法庭内,损坏法庭电气设备,造成事故。二是结合法院特点,严格执行警车使用的相关规定,做到文明行车,礼貌行车,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容不得半点松懈和麻痹。尤其是严禁酒后驾车,树立对他人负责对家人负责的责任心,确保行车安全。三是加强枪弹的监管工作,严格执行枪支使用、管理规定,适时检查两级法院的枪弹管理,绝对不能出现问题。四是做好夏季防食物中毒,合理调整膳食结构,确保干警的生活保障。五是加强夜间的巡查力度和范围,尤其做好下班后的巡查,对没有及时关好门窗和未及时拔掉电源插头的要及时处置,做到防患于未然。
最后,刘楠副院长强调,各职能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契机,认真分析本院不安全因素,找准薄弱环节,针对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坚决防止侥幸心理。做好预防与检查相结合,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工作既是职能又是责任,必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