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市中院出台“五个不准”规定:不准对当事人冷硬横推;不准拖延办案;不准酒后开庭和接待当事人;不准在工作场所打游戏和炒股;不准参与任何形式赌博。违反上述规定,一律先停职检查,其中违反第一、二、三条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再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近年来,全市法院高度重视法官队伍作风建设,以树立人民法院好形象、争当人民信任好法官“双好”活动为抓手,加强队伍管理,严格检查督察,积极破解“四难”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经认真查找,作风漂浮、管理松弛、工作不扎实和工作中态度不好、状态不佳、效率不高等问题,仍是当前全市法院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及时解决好这一问题,法官不仅保证公正廉洁,还要做到和蔼亲民,以优良的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市中院制定了“五个不准”的硬性规定。
对违反规定的,一律先停职检查,再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同时,对违反第一、二、三条造成恶劣后果的,还要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用更加刚性的措施,来推动“五个不准”规定的贯彻落实。通过集中整治纪律作风,严格执行“五个不准”,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人民法院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的良好形象,推动全市法院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