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表彰“人民信任的好法院、
好法官”的决定
各区(市)、县法院,本院各庭级单位:
2007年8月以来,全市法院以凝结人民信任为主线,按照“双好”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践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扎实有效的业绩、文明高效的审判和清正廉洁的品德,扎实开展“双好”活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法院公正、高效、权威和全体法官一心为民、勤奋敬业、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得到了提升和展现。
为弘扬先进,激励斗志,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市法院依据社会调查,综合全市法院审判质量效率指标及相关情况,决定对“双好”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人民信任的好法院(3个)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成都市双流县人民法院
成都市新津县人民法院
二、人民信任的好法官(10名)
杨 桓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卢海波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助理审判员
谢 婷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援建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监督庭庭长
岳 平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卿晓静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屈超龄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张炳全 成都市郫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周仁山 成都市双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
董晓强 成都彭州市人民法院蒙阳人民法庭庭长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全市法院和全体干警要向先进学习,进一步深化“双好”活动,弘扬“与时俱进,勇争一流”的成都法院精神,将争一流、创“双好”活动有机融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之中,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本职工作,为人民法院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