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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植兰 笔下生花
——锦江法院冉雪瑛推广“速裁经验”事迹材料
作者: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发布时间:2010-01-24 20:13:48 打印 字号: | |


    以“速裁”改革为基础的民事诉讼程序简化形式改革试点工作,历时六年,终于在2009年7月圆满完成。在这次由成都中院交办的试点工作中,锦江法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以“大速裁”为核心的“锦江经验”,为化解民事审判案多人少突出矛盾、实现司法便民为民减少诉累,提供了积极有效的路径和方法,受到了法官、法官助理和当事人的普遍欢迎,也得到了省、市法院和党委、人大领导的充分肯定,更获得兄弟法院和媒体各界的一致好评。
    从开始试点工作,到对工作细节和内容的创新性思考加实干,再到经验总结和推广,无不凝聚着锦江法院干警的智慧和付出,当成功的花环被戴在“台前舞者”的身上时,站在幕后的、始终为这项工作默默奉献并在经验推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室主任冉雪瑛同志“被迫亮相”。在这次由成都中院交办的以“速裁”改革为基础的民事诉讼程序简化形式改革试点工作中,冉雪瑛作为锦江法院研究室主任,亲历了改革的全部进程,并为“锦江经验”的形成和推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提到为她报功,她却一再推辞,她说功劳是一线法官们的,是大家的,我还是算了吧!

                              木兰请缨 担当重任
    在院党组和分管院领导的指导和支持下,冉雪瑛组织带领研究室全体同志,克服困难,勇挑重担。无论是三易其稿完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还是调研论证确定改革试点关键环节,又或是提炼深化“大速裁”经验和研究开发配套软件程序,冉雪瑛都既充当了改革“攻关”的主力军,又承担了多部门协同“会战”时的统筹、计划、参谋、协调等工作的重任。由于时间要求很紧,而基础工作任务又很繁重,冉雪瑛要求研究室同志挤出业余休息时间从而确保工作进度,而她自己则以身做则,当好表率带好头。
2008年10月,我院党组研究决定,全力以赴、全面完成市中院下达的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并向研究室和速裁庭下达责任目标,其中改革经验的总结和推广任务主要由研究室承担。当时已近岁末年终,研究室各项工作都处在总结迎检的关键时候,千头万绪,事务繁多,不能有丝毫松懈。从大局着想冉雪瑛主动请缨并接受领导的安排,那一段时间里,她总是来得最早,走得最晚,兢兢业业,勤恳工作。连法院大楼里的保安、保洁人员都知道,研究室的灯总是熄得很晚,研究室的人总是走在最后,以至于有时遇到了也会禁不住询问一声,“才走啊?!”

                                  聚沙成塔 体系自成
“锦江经验”以“分流标准化、送达集成化、转办一体化、庭审简易化、文书智能化”的民事案件简化审理模式为核心,并包括了完整的组织架构、制度体系及配套措施,是我院在总结六年来的速裁工作实践的基础上,从务实、便捷、高效的角度出发,提炼深化而得的经验,本身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了将工作中形成的锦江经验总结成有机体系,并实现顺利推广,在最初设计改革方案时,冉雪瑛同志就多次向市中院审管办和本院主管领导进行汇报交流,接受指导,明确了改革方向,即锦江经验必须要有高度的务实性,要能切实的解决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充分考虑成都市三圈层法院的特点,确保适用于锦江法院的做法和措施,也同样能在其他各圈层法院现有资源条件下实现共享。
    冉雪瑛同志和研究室其他同志一起,从细微处入手,通过对民事诉讼全流程的梳理、调研、分析,积极探寻每一个可以合法简化的环节,认真总结每一个实现科学简化的方法,经过反复论证后,拟定了改革实施方案。一个好开始,为后来的成功奠定了一半的基础。近半年的辛苦努力终于没有白费,通过点滴积累,最初零散在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做法、措施、经验,被“简化审”这根主线串了起来,最终汇集成一个完整、规范的体系,一个可以给人启发,甚至能够被直接复制应用的“速裁”体系,实现了经验分享的预定目标。
                                  

                                   笃行不辍 任重道远
    “锦江经验”一经提出,就迅速在全市法院得到回应。从成都中院主办、锦江法院承办召开现场推广会后,多家兄弟法院纷纷主动与锦江法院进行了交流,锦江法院也毫无保留的向兄弟法院提供了经验共享,有的触动灵感产生了新的启发,有的则已经开始实际运行,如邛崃法院已经成立速裁庭并取得初步成效等,“速裁机制”作用正在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逐渐发挥和扩大影响。
    “锦江经验”的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研究室都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一是宣传影响方面,无论是现场推广会当日的媒体宣传造势,还是推广会上中国法院网的全程录播,无论是调研综述材料的形成转发还是信息经验材料的及时上报,冉雪瑛同志都是亲自负责、主抓落实,上下联通,内外协调,圆满完成初期转化工作。二是在交流推广方面,研究室作为最重要的改革目标责任部门,冉雪瑛同志参与了“锦江经验”的形成、深化全过程,多次参与接待来访交流的兄弟法院,并通过电话等媒介向其他兄弟法院介绍经验,帮助兄弟法院落实并尽快应用“锦江经验”。三是在实际应用方面,研究室(审管办)通过组织自查、座谈,以及动态监控等形式,强力推进“锦江经验”审判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花开百亩,香飘万里”冉雪瑛就是让锦江“速裁之花”香飘万里的那缕清风!

 

来源:政治部
责任编辑: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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