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法院在探索以简便高效为特色的民事速裁机制改革中,于2003年成立了全省首个具有庭级编制的速裁庭,徐捷同志作为速裁庭首任庭长,在六年多的速裁实践中,始终保持锐意改革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表率作用,抓好规范管理,创新工作举措,注重总结调研,带领全庭人员克服困难,使速裁工作在提高审判效率、缓解审判压力、体现亲民便民、受到社会好评等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重视和肯定。
六年多来,在速裁庭作为一个全新机构并不断发展壮大而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的情况下,在法律并未赋予速裁以独立诉讼程序价值、速裁既要比简易程序更简化但又不能突破法律规定的背景下,徐捷同志作为庭长,为速裁庭的管理建设和改革发展积极开动脑筋,勤勉敬业,务实创新。她着手制定落实强化内部规范管理的制度措施:健全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作的各项工作职责;细化分解落实案件审理周期、调解率等任务指标的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加强对案件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控;创设激发全庭人员创新热情的“合理化建议”专项目标奖;创设审判人员轮流主持业务学习、各种主题的经验交流会、上诉案件二审情况通报会及承办人自评与庭长讲评相结合的研究评析会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制度。她积极探索提高审判效率和体现司法为民的创新举措:建立当事人书面承诺制度,设计制作了包括同意放弃或缩短举证期限、答辩期间、指定他人代收法律文书等内容的当事人诉讼权利承诺书,合法有效地解决因尽早安排开庭可能存在的程序性障碍;创设打造室内布置温馨的“便民调解室”,营造出有别于法庭的宽松和谐的调解氛围,引导先行调解,弱化对抗心理,促成调解成功;设计制作发送给当事人的“便民调解卡”,告知当事人如需尽快解决纠纷可提前预约调解,并告知关于调解的法律效力、生效时间、执行力以及调解所具有的优势,帮助当事人在消除对调解的误解后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促进审判效率的提高和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她不断总结调研速裁改革实践的经验做法,先后撰写《速裁机制运行状况的调查分析》、《有关我院速裁机制的几个疑问和一些思考》、《寻求再提速的空间》、《速裁调解的问题及对策》、《关于我院运行“大速裁”机制的一些思考》、《我院速裁机制改革的实践与思考》、《“大速裁”机制运行状况的调研分析》等多篇调研分析文章以及数十篇关于速裁改革工作的信息报道,展现我院速裁改革成果,也及时为改革不断深化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她注重在审判业务方面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作为庭长,在抓好改革管理工作的同时,克服头绪多、任务重的困难,对全庭案件判决书认真审阅严格把关,主动处理复杂疑难案件,并通过自身承办案件加强对全庭的业务指导,近几年来,其个人共审结案件385件,案件在一个月内审结率达92%,调解和经调解后撤诉案件314件,调撤率达82%,上诉案件6件,除一件因二审出现新证据而发回重审外,其余案件均被二审法院维持,取得良好的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和称赞。她撰写的多篇案例评析、调研文章被中央、省、市、区各级刊物采用,其中1份判决书被市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编撰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选》,1篇调研文章获得全国法院系统学术征文优秀奖。
在徐捷同志以及全院改革实践者的共同努力下,速裁改革这一特色优势工作得到充分展现,特别是2007年实行全院约70%的民事案件由速裁庭审理的“大速裁”改革以来,进一步强化和突显了速裁效果,促进了全院民事审判工作质量及效率的整体提升,民事及民商事审判质效考核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发挥了积极作用,2008年速裁庭也在全院总体目标考核中名列第一。速裁改革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称赞和上级法院的肯定,新华社、《人民法院报》等多家新闻媒体曾对此进行宣传报道,市中院领导对速裁机制经验总结进行肯定性批示,徐捷同志作为基层法院的代表,曾应邀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法院速裁机制建立和完善理论研讨会,并就速裁改革经验进行交流发言,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重视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