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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志义同志先进事迹
作者: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发布时间:2010-03-10 16:34:17 打印 字号: | |

    卢志义同志在负责组织参加成都市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市直机关职工运动会比赛工作中勤奋敬业、认真扎实、吃苦耐劳、勤于思考、积极开拓参加市直机关职工运动会比赛新方法,为我院体育代表队实现参赛成绩新纪录做出了贡献。
    一是认真撰写相关报告。在院、室领导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市直机关职工运动会比赛相关要求,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起草了科学合理的《关于参加市直机关职工运动会比赛方案》。
    二是精心选拔、科学训练、严密组织。先后多次从本院和部分基层法院选拔了60多名政治觉悟高,集体荣誉感强,能吃苦耐劳,有一定体育技能的干警参加训练和比赛;经院长办公会同意聘请了几名专业教练,针对两级法院参赛干警现有身体素质、体育技能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制定了一套科学合理的训练方案,经过近三个月的科学训练,参赛干警个人身体素质、体育技能、精神面貌、比赛心理和参赛各队整体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为我院在此次运动会比赛中取得好的成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吃苦耐劳大局意识强。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为了不影响工作,今年市直机关职工运动会所有比赛项目都在节假日进行。为了在此次运动中取得好的成绩,卢志义同志从本年度5月至9月组织参赛干警利用节假日和晚上加班加点训练,共计加班40余次;在工作量大,家庭事务重,家中小孩需要照顾,老人生病住院需要护理的情况下,积极组织参赛干警训练和比赛,起到了表率作用。
    四是效果显著、成绩突出。在他的具体组织下,我院体育代表队参赛项目个个夺奖,共计荣获15个奖项,总成绩位居市级机关第一,彰显了“与时俱进、勇争一流”的成都法院精神,充分展示了成都法院和成都法官的好形象。我院在荣获组织奖的同时,还荣获射击团体冠军、个人全能亚军和季军、10米小口径步枪季军,篮球冠军,足球冠军,羽毛球男女混合双打冠军、男子单打冠军、女子单打季军,网球男女混合双打冠军、男子单打季军和第四名、女子单打第四名和第五名,乒乓球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

 

来源: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责任编辑: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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