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中院党组和上级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果断应对维稳应急工作。现场处置各类非正常上访90余起,其中处置群体性非正常上访36次,排查上报涉稳案件201件,涉案人员10000余人次。全力保障了孙伟铭、谭作人、鲜琦等敏感案件的审理和京都大厦、深圳大厦等案件的宣裁,有序组织了润德兰园、加加连锁、蛇口泰山、京都大厦等集团案件上访人员的接访,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激励先进,鼓舞斗志,根据《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对在维稳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维稳工作先进集体(5个)
高新区人民法院
新津县人民法院
武侯区人民法院
金堂县人民法院
双流县人民法院
二、给予以下人员嘉奖(9名)
彭 超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调研员
崔俊安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杨善和 高新区人民法院信访调处中心主任
沙声山 新津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黄文利 新都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侯咏梅 青白江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白 云 郫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于 燕 青羊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书记员
李宏钦 武侯区人民法院信访办书记员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带动和推进全市法院维稳工作的全面、均衡发展。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六大体系”建设和“审判管理增效年”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维稳工作制度,不断创新维稳工作方式方法,着力化解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努力提高维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开创全市法院维稳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