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法院于2010年1月4日代表成都两级法院接受了中央领导的视察,中央领导对成都法院构建的“大调解”工作机制,依托信息化手段创新以“两权改革”为核心的审判管理,及时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给予了充分肯定。在迎检工作中,都江堰市法院精心组织,严密部署,不辞辛劳,加班加点,制定详细的迎检方案,布置迎检场地,确保了各个环节、流程的正常运转,出色地完成了迎检任务,充分展示了成都法院和成都法官的良好形象,为成都法院争得了荣誉。在此项工作中涌现出了一些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推进工作,根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给予以下同志记功奖励。
一、为以下两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徐向阳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院长
田彦涛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二、给予以下四名同志嘉奖
黄伦斌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易兵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刘 泓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任永东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