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院给予郭志雄等三名同志记功奖励
作者: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发布时间:2010-06-13 15: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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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邛崃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的工作方针,能动司法,认真履行审判执行职责,积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解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上作出了突出成绩,有多项工作被邛崃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2009年底邛崃市委召开法院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要求该市所有单位向法院学习。邛崃市法院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扬。为表彰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郭志雄等三名同志,进一步激励全市法院干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根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为邛崃市人民法院院长郭志雄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给予邛崃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谢晓波、民一庭庭长植良军两名同志嘉奖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