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软(中国)有限公司致信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对该院主持下达成和解的知产侵权案中所体现的高效及公正表示衷心的感谢,对该院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做出的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表现出的严格依法办案精神、对各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优秀的法律素养、高超的办案技巧及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表示敬意。
原来,成都当地股东相同的二个关联公司,其中一公司还是在全国有20多家分司的大型企业,而该二公司在未获得微软公司的授权情况下,安装、使用了微软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大量Microsoft Office (微软办公)等系列软件,且经微软公司授权代表多次交涉,该大型公司一直未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
之后,微软公司将该二公司起诉到成都中院,称微软办公2000、XP、2003、2007等均由其开发完成,其享有该系列软件的版权,并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上述二公司未经授权安装、使用了大量的微软办公系列软件,其认为该二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自己依法享有的著作权,故请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删除非法复制、安装的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微软办公系列软件,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并在当地一主要媒体上刊登书面赔礼道歉。
成都中院受理此案后,首先是应微软公司的申请,依法迅速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同时在保全、送达时就开始积极协调,并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联系、沟通,先后两次组织调解,以取得即不让矛盾进一步激化,又对双方均有利的最佳解决方案。在具体的协调沟通中,一方面向微软公司宣讲在保护自己版权的同时,也应当着眼于兼顾对方企业生存、发展下的软件正版化;另一方面也向被告企业指出尊重知识产权、尊重版权是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法律义务,也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经之路。
在取得双方理解、谅解的基础上,成都中院及时提出了在轻微赔偿以强化侵权人尊重版权意识,并利用诉讼契机完成被告企业软件正版化的较为妥善的解决方案。最终促成原、被告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方同意在30日内销毁其持有的未经授权已复制、使用的任何微软软件副本,并尊重微软公司的知识产权,就本次侵权软件使用事宜赔偿10万元,同时自愿选择微软公司开放式许可的授权方式采购在总价数十万元的商用软件作正版化之需。使案件处理取得双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