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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邀请市人大代表参与执行案件获好评
作者:王湛 杨绍元  发布时间:2010-08-26 10:10:5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市中院顺利执结一起历时多年的侵权赔偿案,受邀全程参与案件执行的人大代表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2007年,市中院受理了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申请执行宏富源房地产公司侵权赔偿604万元一案。但由于宏富源房地产公司对逃债早有准备,其名下未登记有任何固定资产,银行也无存款,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消除当事人疑惑,去年,该院将此案作为执行重点,主动邀请3名市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执行,全面突击搜查被执行人办公场所和加强司法财产审计,最终查获被执行人未售房产,但登记备案在5个自然人名下的558.33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后虽经三次流拍,但在今年8月终于成功变现,为申请执行人挽回经济损失,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受到了参与执行的人大代表的肯定。
责任编辑:王湛 杨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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