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四川省高院在成都中院召开全省法院执行信息化管理工作现场会,全面推广“成都经验”:努力构建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以“流程、分权、公开”三个环节为抓手的执行监督管理体系,提高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会议由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时小云主持。
现场会上,成都市中院副院长龚成作了题为“执行层级管理与信息化无缝对接,构建执行管理新格局”的经验交流发言,并向与会者播放市中院执行管理系统演示。省高院副院长夏成福充分肯定“成都经验”:一是勇于创新管理。成都中院在管理制度和方法上进行探索,根据执行权的表现形式,以及执行权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的特点,细化执行权,形成执行权的制约和监督方法,即通过“点”、“线”、“面”对执行工作进行全方位管理,最终通过执行权的层级审批,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制度体系,从而打造出具有成都特色的执行权管理模式:分段集约、层级管理。二是敢于借助管理平台。成都中院设计出层级管理模式后,辅之以计算机管理,实现了管理的信息化,这是执行管理的大飞跃。执行工作不仅仅是从人工到电脑的转变,从传统到现代的更迭,更是执行管理的一次革命,管理理念的创新。今后,执行管理工作都应当用计算机来实现,提升执行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层次。三是善于管理薄弱环节。成都中院总结了执行流程,细化执行案件的办理过程,就每个阶应当做什么、由谁来做进行了明确,执行人员清楚明了;执行案件中有的案件长期未结,形成积案,中央专门进行了清理,超执限问题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难点,成都中院专门就执限进行管理,管理执行工作的难点;执行案件中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是评估、拍卖和案款管理,成都中院对这些重要环节进行分解,形成专门的流程管理,管理到位有力。四是乐于亮家底。成都中院从制度建立、公众互动、内外监督三方面着手,形成内外公开机制,公开执行信息,亮家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现“阳光执行”。最后,夏成福副院长要求全省法院要推广学习“成都经验”,努力构建以信息化为载体的执行监督管理体系,推进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