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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入世挑战 抓司法服务 创法官文化 促公正效率
作者: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8-31 23:28:15 打印 字号: | |
  2002年全市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省、市全委会和经济工作、政法工作、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全面抓好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入世后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更加全面、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出色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省八次党代会、市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惩经济犯罪分子,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1、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第一,要坚决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对"严打"对象即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两个基本",就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惩处。第二,必须严格执行法律和政策。特别要注意处理好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和涉枪涉爆案件。第三,要坚持"严打"和整治相结合。以审判工作为依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继续从严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要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走私犯罪案件,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案件,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偷税抗税犯罪案件,发生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以及本地突出的其他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

3、继续依法严惩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要重点查处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充当犯罪分子"后台"和"保护伞"案件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利用企业改制、股票上市、产权变动之机,私分、侵吞、转移国有资产,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严重不负责任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严重损失的案件。

(二)切实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及时调处社会矛盾,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保障社会信用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一是要强化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的执法观念,积极稳妥地审理好涉及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案件、国有企业改制案件、企业破产案件、证券民事纠纷案件、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各类纠纷案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房地产纠纷案件以及涉外、涉港澳、涉台商事案件。二是要强化维护社会稳定的执法观念。要加强新类型案件、敏感案件立案受理的研究,认真把好立案关。要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涉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保障、失业保障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拆迁安置、婚姻家庭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促进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切实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大力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切实履行司法审查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法院实施WTO规则,中心任务就是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可以说,行政审判工作是我国入世后受冲击最大的审判部门。全市法院必须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司法应对。第一,要开展一次切实的调研活动。在今年第一季度组织人员进行调查,以全面、详尽地掌握目前行政审判工作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行政审判工作发展意见。第二,要在审判人员中培养起足够的WTO规则意识,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和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第三,要针对具体案件中所反映出来的公共行政领域存在的某些不科学的问题,向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以促进公共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化、科学化。第四,要加强行政审判力量的配备,切实改变目前行政审判人员配备较弱、优秀审判人员较少、且审判人员变动频繁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树立司法权威,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声誉。去年底,全市法院共有执行未结案3604件,占未结案总数的73.46%。要加大清理积案力度,把涉及国有企业改制和金融机构申请执行案件以及收案超过1年以上尚未执结的案件作为执行重点,努力提高执结率;要进一步健全统一管理和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新机制,今年各法院都要成立执行局;要逐步限制和减少异地执行,加快建立以委托执行为主的执行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完善执行措施,确保有执行能力、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都能依法及时执行完毕。

二、不断丰富和发展"公正与效率"科学内涵,全面提高司法水平,以出色的工作迎接我国入世对审判工作的严峻挑战

  (一)要确保司法公正。首先,要树立公平、公开、公正的执法观念。第二,要高度重视对个案和类案的研究。今年市中院将选择各类审判工作中的难点案件作为研讨题目,在全市法院开展专题研讨活动。第三,要切实提高庭审水平。今年要把提高庭审水平作为重点攻坚对象,以提高庭审水平为突破口,全面提高执行程序法水平。第四,要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目前存在着裁判文书过于繁琐以及对裁判理由思考不够、法理论证不够等问题和倾向。一定要明确,裁判文书的改革方向是要实现裁判文书的繁简分流,该详则详,该简则简。为了给审判人员提供可供借鉴的资料,市中院将每年对全市法院的优秀裁判文书进行汇编。

  (二)要大力提高司法效率。首先必须自觉强化"效率也是公正"的意识,提高审限内办结、执结案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其次,要坚持不懈地探索能够反映司法效率要求的程序和制度,在依法、规范的基础上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积极探索刑事普通程序简便审的具体方式方法;充分还权于合议庭及独任审判员,减少审批环节;积极探索设立审前准备程序;建立健全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保证案件及时审结。第三,要严格执行审限规定。每年年底应对本院所有超审限案件进行清理,对工作拖拉、责任心不强甚至故意拖延审判、情节严重的审判人员,坚决追究责任。

(三)要努力弘扬司法文明。首先,要尊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充分听取和尊重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及实体权利,确保当事人意思自治;其次,要以方便当事人诉讼为中心,大力开展司法服务工作。今年,市中院将以开展司法服务为题向人大作专题汇报。各法院要采取措施,争取在方便当事人立案、参加诉讼、申请执行以及审务公开、开展司法建议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上取得较大的进展。此外,我们要大力开展司法救助。

(四)要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今年是最高法院确定的"转变审判作风年"。市中院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6月,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一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第一,要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继续认真地思考和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第二,要切实转变领导作风。改进领导作风,要有争先创优的雄心、敢为人先的勇气、一抓到底的毅力、持之以恒的意志。在审判工作日新月异的今天,我们尤其要倡导和要求领导干部大兴调研之风,以实现决策的科学化。第三,要切实转变审判作风。要以基层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两满意"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第四,要建立法官审判作风的自律机制。今年,各法院都要举办学习《人民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的专门培训班,使全体法官都能全面掌握法官职业道德要求。第五,要加强廉政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纪律和监督、制约机制,认真执行"两个办法"和回避制度,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五)要积极改善司法环境。第一要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守法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对法治的普遍信仰。第二要坚决抵制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第三要建立健全审判权独立行使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严格禁止法院内部人员替当事人打听案情,为当事人说情现象。第四要进一步理顺上下级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的关系。下级法院对上级法院依法定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必须坚决执行。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切实落实法院各项改革工作,建立和完善确保公正与效率的司法运行机制

  (一)要全面推进法院各项改革。第一,继续推进和深化审判监督改革,实行新的再审立案标准,改革再审审判方式。第二,进一步完善诉讼证据制度。要积极实践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同时逐步建立刑事案件庭前证据展示制度。第三,要进一步扩大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民事案件的范围。第四,大力推行书记员体制的改革,实行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第五,对确定法官员额比例和配备法官助理工作进行试点。第六,切实开展法警聘任制改革及后勤管理体制改革。

(二)要继续搞好法院机构改革工作。目前,全市法院的机构改革方案都已经或即将由同级编委批准。今年的工作任务就是要在上半年进行落实。目前,要注意进一步明晰机构职能,尽快建立起相应的工作运行机制。同时做好分流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要进一步完善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资格制度。目前,全市绝大多数法院已选出了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并在此基础上实施了审判组织的改革。还没有动作的法院必须马上进行,一定要在上半年内完成。已搞了这项改革工作的法院,要注意建立健全以审判长为核心的合议庭的职责及工作运行制度,处理好审判长与合议庭其他两名成员之间的工作关系,彻底纠正合议庭"合而不议"等问题。

(四)要切实推进审判委员会的改革工作。目前,市中院正在制定修改《成都市法院审判委员会议事规程》,将在近期提交市中院审委会讨论后下发执行。改革的思路是:实行部分审委会委员缺额选任制,吸纳部分优秀审判人员进入审委会,提高审委会成员的专业化水平,切实回归审委会作为法院最高审判组织的本来面目;缩减必须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审委会将更多的精力用于总结审判经验、提炼审判规则,强化审委会对审判工作的宏观和普遍指导作用;改变审委会决策方式,将对案件的决定意见变为决定性和指导性意见并存的决策方式;增强审委会工作透明度,建立审委会成员回避制度,以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

四、强化法官职业化观念,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坚定不移走法官精英化道路

(一)要大力强化法官队伍职业化意识和观念。全体法官一定要认真学习法官法,强化自律自尊意识和信仰法律、立志做法律人的思想境界,珍惜来之不易的职务和荣誉。要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法官法,使大家充分认识法官人才和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增强社会公众对法官职业专门化的认同感和尊崇感。

(二)要按职业化要求选拔任用法官。要严格按照法官法的要求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录用法官。对违法任命法官的,要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人大免除其法官职务。对达不到法官法规定条件的现任法官,要求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达到条件,否则免去其法官职务。

(三)要建立对法官的终身教育培训体系。第一,要建立法院人才培养和人才储备计划,并着重突出各审判领域专家型、复合型法官的培养及引进计划。第二,要逐步实现从知识型培训向能力型培训的转变,从普通的岗位培训向专业化、职业化培训的转变,着力抓好审判专题培训和法官特色培训。第三,要着重抓好WTO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及尚未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职法官的学历教育和专项培训。

(四)要努力培养法官面向司法实务的学术志趣。要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倡导法官开展调查研究,培养其面向司法实务的学术志趣,使他们在审理具体案件时,为自己的司法判决寻求充分的法理依据和严密论证;对自己所办的典型案件进行深入总结以及对其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层次思考;有目的地选择自己既感兴趣、又有价值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五)要大力建设法院文化和法官文化。要努力研究法官文化的内涵和外延,更要努力实现法律、法官价值与理念,从而真正树立起符合现代法治要求的法院、法官的部门和职业形象。
责任编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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