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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部分庭室迅速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
作者:何良斌、王建华 陈洪  发布时间:2010-09-01 16:16:3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市中院研究室、法警支队按照中政委、省、市委政法委的要求和本院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本部门干警学习了中央政法委《关于印发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批示和〈贵州省遵义市“10•14”案件情况的通报〉》和《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切实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通知》等文件,深刻认识到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重要性、紧迫性,应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不断强化“安全重于泰山”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方式方法,注重工作细节,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同时,法警支队在认真查找安全隐患“节点”的基础上,健全六项制度,确保机关安全和文明执法。一是健全学习制度,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干警学习安全工作法规、制度,增强干警“确保安全”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自觉性;二是健全分析制度,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地分析安全形势,通报典型案例,增强干警“确保安全”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敏锐性;三是健全预案制度,坚持不断完善《处突预案》,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前瞻性;四是健全演练制度,坚持对具体任务的预测预判和演练,增强方式方法的灵活性;五是健全检查制度,把干警的履职情况纳入个人绩效和科(队)目标考核体系,增强履职行责的规范性;六是健全保障制度,逐步添置、更新警用装备,增强“确保安全”和“文明执法”的有效性。
责任编辑:陈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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