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表彰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此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其中,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自2008年11月以来, 按照中央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部署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及各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成都中院克难攻坚,展开一系列颇具成效的执行行动,取得前所未有的积极成效,实现有财产积案全部执结,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严格按规定终结,信访案件大幅度减少,清理积案数、采取强制措施数位列全省第一,执行流程管理机制受到省法院的高度评价与推广,并在全国清积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政法委的一致好评,“成都经验”在全国、全省得到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