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栏目: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全市法院三项措施确保警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收到良好效果
作者:朱世永、胡晓红  发布时间:2010-09-26 14:20:39 打印 字号: | |
  根据省高院转发的最高法院《关于对法院系统警车违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要求,全市法院开展了为期六个月的法院系统警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受到了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抓落实。收到通知后,市中院立即成立了以刘楠副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及时将通知转发到各基层法院,全市法院相关部门积极展开工作,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把每一项具体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将责任明确到人。二是自查自纠,健全制度抓提升。全市法院认真组织全体干警进行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主动按通知要求逐项进行清理,自觉排查警车在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全面仔细分析发现的问题并找准症结,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警车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三是加强督导,及时整改抓实效。市中院及时安排相关部门到各基层法院进行必要的指导,并不定期对基层法院的警车使用和管理进行抽查,通过对自查自纠和抽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整改,及时与基层法联系建立上下互动的警车管理机制,使每一项工作真正见到实效,形成警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模式。
责任编辑:胡晓红

友情链接

  • 中国法院网
  • 人民法院报
  • 四川法院网
  • 北京法院网
  • 中国民商法律网
  • 北大法律信息网
  •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