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由成都中院承办的第17届全国部分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研讨会在蓉召开,会议主要对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机制建立进行研讨,最高法院、四川省高院行政庭相关领导、全国17个中院主管院长、庭长、审判长及成都市委政法委、市法制办、成都基层法院相关人员共百余人参会交流研讨。
当前,因行政管理及行政执法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而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主要是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但依常规却无法对行政争议的实质性纠纷得以根本性的解决,结果不但容易将当事人、行政机关拖入诉累,且易使一些简单问题复杂化,导致不少矛盾纠纷不断升级、激化,并使行政审判的申诉、上访明显增多。而目前全国不少法院正在探索的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机制,可有效发挥行政审判在协调官民纠纷方面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创造多样化的纠纷解决手段,使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在行政诉讼中因法院的出面协调确保其实质性争议得到解决而主动撤诉,可较好的息诉止纷,有效防止矛盾纠纷不断激化、将原被告双方拖入诉累,并可节约司法资源,实现多赢的效果。
这次会议力在通过研讨,为法院在审查确认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从妥善化解实体争议的角度出发,关注和解决案件的合理性问题,对实质诉求作出积极回应,并力争通过协调使矛盾纠纷得到根本性的解决方面提供较好的思路和建议。研讨主要依据审判实践,就与解决实质争议相关的证据、优化庭审程序、协调制度等瓶颈问题及在行政案中解决民事争议、行诉裁判类型、责令重作与采取补救措施判决的履行与执行共六个主题进行深入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