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全省法院司法警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市中院立即召开全市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启动大会,市中院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全市法院分管法警工作的院领导以及全体司法警察参加了此次会议。
市中院副院长钟尔璞在会上指出: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增强做好司法警务工作的责任感;要明确责任,增强确保法院安全稳定的使命感;要狠抓落实,增强抓好警示教育活动的紧迫感。他要求全市法院在警示教育活动中,一要深刻认识最高人民法院开展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端正思想认识。二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法规,特别是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周泽民主任在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法院邓修明副院长、余应军主任在全省司法警务工作会议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三要妥善安排,解决好警示教育活动与日常工作的矛盾。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支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必须保证两级警队每周有一天时间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两促进,两不误”。四要搞好总结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要及时、全面、准确反映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典型事迹。市中院将开办《全市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专刊》,动态反映活动情况,宣传报道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创新经验。使活动开展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确保取得实效。五要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法院分管领导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党组汇报,切实加强领导, 确保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实施到位,实现“打牢基础、整改问题、规范职能、健全制度”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