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0日下午16时30分左右,一案件当事人甘健酒后到我院审判法庭门口摆放标语,影响了法院的办公秩序。法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曹进立即组织执勤法警杨爽、王慎思、朱丽娟、肖亮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同时,法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管孝政也组织应急分队人员到现场参与行动。在此过程中,甘健情绪激动,抓扯法警,并欲掏出藏匿于裤袋中的弹簧刀行凶。应急分队人员采取果断措施,将其制服,收缴了管制刀具,避免了一次可能发生的流血事件,为法院的安全工作做出了贡献。
为表彰先进,决定对法警支队曹进、管孝政、杨爽、王慎思、朱丽娟、肖亮六名同志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