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新区法院出台《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切实落实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该院成立以院党组成员、分管副院长为组长,政治部主任为副组长,法警大队、政治部、办公室、监察室等部门相关领导为成员的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警示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工作。
二、政治建警,深入教育。在省、市两级法院动员的基础上结合该院实际进行再动员,使全体司法警察明确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意义和目的,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杜绝走过场,规定全体司法警察每周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
三、梳理问题,积极整改。要求在对照典型案例自我剖析的基础上,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有关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等形式,广泛征求院领导、各相关庭室和社会各界对司法警察队伍思想、作风、廉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照“五个严禁”、“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各项相关工作制度认真查找司法警察工作在思想、作风、制度、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分析,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四、严格检查,认真总结。规定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教育方案、学习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的分析整改情况。要求每名司法警察要从个人出发,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大队将及时总结和巩固活动成果,使之成为司法警察队伍管理教育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