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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法院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司法警察警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作者:冉雪瑛 石智勇  发布时间:2010-11-08 14:13:18 打印 字号: | |
  一是传达精神,积极部署贯彻落实。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全国、全省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法院警务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并组织干警学习会议相关文件,确定时间安排,分解落实活动相关工作。

  二是结合案例,注重培养八个意识。组织3次以上的专题业务学习,通过分析案例诱发因素,总结经验教训,规范执法行为,培养干警树立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职责意识、训练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大局意识。

  三是撰写心得,营造安全教育氛围。按要求部署干警撰写心得体会,并通过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互动交流,提高干警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审执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及时总结,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活动开展的动态情况、经验总结和典型事迹材料,加大对典型事迹和人物的正面宣传,弘扬法院扎实过硬的警察警务风貌。
责任编辑:冉雪瑛 石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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