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彭州市法院参加彭州市红岩镇(社区)党组织和自治组织换届选举动员培训大会,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明确意义,积极参与。搞好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换届选举,是巩固和加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换届选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两个加快”发展战略,成都市委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历史定位和长远目标,坚持“党管干部、优化结构、民主参与、依法选举,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统筹推进、精简程序”原则,把那些组织满意、群众公认、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级领导班子,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推进新时期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红岩镇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快速发展。
二是明确任务,扎实工作。首先,牢牢把握核心问题和关键环节,完善村民议事会制度,深化“131N”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把强化党的领导贯彻始终,引导群众正确行使选人权,强化农村党组织在换届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好乡镇党委的把关作用,确保干部质量。其次,要把落实党员群众民主权利贯彻始终,组织选举、选举方式以及参选人竞争机会要体现民主。第三、要把依法办事贯穿始终。增强法制观念,依法、依规实施对换届工作的领导,无论是制定工作方案,还是具体操作过程,都要切实做到该给党员群众的权利不能留,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严格依法办事。
三是明确目标,又好又快。要落实领导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精心准备,牢牢把握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主动权,搞好摸底调查,培训好选举工作骨干。要深入宣传引导,通过会议、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换届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把选举的意义、目的、方法、选人条件及程序告知全体党员群众,让党员群众明白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不应选什么样的人;什么是合法的竞选行为、什么是非法的竞选行为,从而珍惜和行使好自已的民主权利,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要强化监督机制,又好又快的搞好换届选举工作,为全面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先行区、“田园小镇”、“幸福红岩”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