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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三项措施强化基层法院审判指导
作者:曾耀林 杨绍元  发布时间:2010-11-15 15:16: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市中院民四庭对审判指导工作进行积极的试点探索,从转变观念、优化资源、改进方式入手,围绕“审判管理增效年”的工作主题和实现“一升两降”审判工作目标,出台三项措施加强基层法院涉房地产、建设工程和房屋买卖合同案件的审判业务指导。

  一、转变指导观念,坚持“五个结合”

  该庭根据当前审判工作形势和基层法院的需求,提出“五个结合”的指导原则。一是坚持全面指导与定向指导相结合。即在坚持全面评析两级法院质量的同时,定向对改发率较高的法院进行专项分析,出专题报告协助基层法院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探讨提高审判水平的思路和途径。此定向指导系动态指导,在一定时间内某法院改发出现异常即是指导的重点。二是坚持类案指导与个案指导相结合。在接受一审法院个案请示的同时,总结二审典型类案或实务性强的典型问题,并以季度发送《审判手册》等方式搭建两级法院相互交流和借鉴平台。三是坚持共性指导与个性指导相结合。鉴于一、二、三圈层地区发展进程差异反映在诉讼领域的个性特点,民四庭有区别城市商品房纠纷和农村房地纠纷的差异,进行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指导。四是坚持审后指导与前置指导相结合。因该庭审理的案件常涉及人数多,关系民生,关系稳定。对于影响特别重大,可能产生连锁反应的纠纷适时前置指导工作,可以提前为一审法院提供常工作建议,力争不成讼,成讼不被动。五是坚持单向指导与双向互动相结合。该庭拟建立两级法院专项审判经验互动的交流平台,准备择时举办有两级法院优秀法官参加的房地产审判经验或建设工程审判经验的专项座谈会,力争本审判业务内形成有影响力的审判经验品牌。

  二、优化指导资源,建立对口指导模式

  为提高审判指导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针对性,该庭建立合议庭对口指导模式。即从2010年12月6日起,在平衡近两年20个基层法院上诉案件数量的基础上,对各合议庭对口指导的基层法院进行调整。原则上对口基层法院请示的合议庭即为审理该上诉案件的合议庭,这既便于保持指导意见与二审意见的统一,也便于合议庭及时发现、总结对口指导基层法院审判状况,提高指导的质量和效率。从内部管理方面,该庭以每个合议庭为单位,以合议庭对口指导的法院为对象,把指导工作成效纳入每个合议庭的年度工作质量考评中,鼓励各显神通,形成主动、竞争、创新的指导长效机制。

  三、创新指导方式,构建内网BBS(论坛)

  在坚持传统的召开质量评析片会、听取个案请示、专项业务培训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同时,该庭拟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正在使用的成都法院广域网,构建两级法院房地产审判实务BBS(论坛)。即在成都中院已运行的广域网“法官论坛”程序中,设置“房地产审判实务”板块,集中两级法院法官的智慧,鼓励大家围绕房地产审判实务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理论发贴、跟帖,搭建互助、自由、和谐的学习交流平台。与现有指导方式相比,BBS具有多人同时参与、往来即时发生、基本无成本等优势,实行网上论坛后,一人发帖提出问题,多人以跟帖方式阐述意见,发表看法,可充分利用论坛优势,实现多方互动错时交流。

  为保证论坛效果,该庭正在着手制订管理制度。同时,规定论坛中提出的问题,由对口指导合议庭研究后及时负责回答。对复杂疑难长期未讨论出结果的问题,管理员可将问题置顶,引导全市法官充分讨论。该庭和基层法院对口庭指定专人负责论坛信息的查看和回复,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报送、研究、回复机制,逐渐让论坛成为加强审判指导的新载体。
责任编辑:曾耀林 杨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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