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民司法彰显人文关怀 重罪被告会见病危父亲
作者:朱雪梅 杨绍元 发布时间:2010-11-16 15: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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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中院刑二庭应被告人家属的申请,在本院法警和辖区公安机关的配合、协助下,将被告人皮某某从看守所带至其家中,看望其患病卧床、生命垂危的父亲,受到社区群众的好评。
据了解,皮某某是一起合同诈骗案的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目前正在二审审理中。期间,皮某某的父亲身患肺癌,生命垂危,已经放弃治疗回到家中,希望在临终前能够见儿子一面。为了确皮某某父亲遗愿和帮助皮某某改造,其亲属找到承办法官并提出如上要求。虽然按照规定未决犯不能会见家属,但考虑到情况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并未简单的拒绝了事,而是在详细了解被告人父亲的病情及具体请求后,立即向庭长汇报,经研究认为:从人伦常情、人道主义以及有利于被告人认罪悔罪、回归社会等方面考虑,应当允许会见。同时,为防止病人在会见过程中身体出现意外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将会见地点定在病人家中,安排法警贴身警戒,并与看守所联系押解事宜,与当地公安机关协调,由辖区派出所派警陪同,严格控制在场人数。
会见结束后,皮某某的亲属积极劝说被告人要认罪伏法,好好改造,争取重新做人。皮某某对法院以人为本的安排非常感激,并表示一定痛改前非,争取早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