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栏目: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市中院迅速行动做好消防安全预防工作
作者:朱世永 杨绍元  发布时间:2010-11-17 15:30:45 打印 字号: | |
  按照市政府11月16日“消防安全预防工作紧急会议”精神,以及市中院刘楠副院长要求。17日上午,司行处立即组织保卫科、行管科、车管科、机关服务科、新华物业公司等相关人员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了15日上海市一高层民居发生火灾重大消防安全事故相关情况,部署安排了消防安全预防工作。院保卫科牵头负责进行了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再次梳理消防安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值班和消防巡查、登记,各消防安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任务明确,落实到位,消防意识强,严查消防安全隐患,认真做好查漏补缺,杜绝消防安全隐患或苗头发生。尤其对各物品(物资)仓库、用电用火设备、档案库、电工工作场所、食堂用火场所以及油烟道、审判法庭公共场所、车辆消防配置、停车场,废旧物品堆积地、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消防安全通道等进行了全面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调整和补充、更换一批消防灭火器材,切实把消防安全预防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朱世永 杨绍元

友情链接

  • 中国法院网
  • 人民法院报
  • 四川法院网
  • 北京法院网
  • 中国民商法律网
  • 北大法律信息网
  •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