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栏目: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金堂法院积极探索化解农村老人赡养纠纷的新途径
作者:罗宝珊 杨绍元  发布时间:2010-11-26 14:01:30 打印 字号: | |
  金堂县法院立足传统农业大县,坚持“因人而宜做工作,对症下药化纠纷”,在化解农村老人赡养纠纷中探索出一条新路径。

(一)辨法析理,让“有气”者解开心结。据统计,该院受理的农村赡养纠纷,多发生在多子女家庭,且60%案件中被告为三名以上的男性。纠纷原因集中于父母关爱不均、分家时所分财产份额有差异、个别兄弟姐妹故意逃避赡养责任等,以致一些当事人自认为在家庭生活中遭受了“不公”待遇。对此,该院要求对待当事人要充分理解,耐心倾听,不急不躁,着重讲清法理,让他们认识到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为人子女者应尽的义务,认识到因其他家庭事务产生的纠纷同应承担的赡养义务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帮助他们厘清关系,分清责任,解开心结。

(二)借力督促,让“不愿”者主动担责。不愿承担赡养老人义务的分为两类:一是胡搅蛮缠,坚决拒绝承担责任,甚至拒绝接收传票,拒绝出庭。一是口是心非,阳奉阴违,表面称自己愿意承担责任,暗里想方设法推翻调解协议,且挑拨其他当事人拒绝承担责任,故意拖延案件审理与调解。该院一是果断判决,加大执行力度;一是通过巡回法庭,将法庭设在农家,摆在田间地头,并邀请当地干部群众,以及当事人亲属参与调解,形成强大的法律舆论压力,迫使当事人主动承担扶养义务。

(三)变通习惯,让“外嫁女”自愿尽孝。该院坚持将心比心,以诚感人,主动在化解纠纷中变通农村儿子继承祖业并赡养父母,女儿不继承财产不赡养老人的民俗习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让“外嫁女”认识到赡养老人是法律的规定,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并在经济条件允许下主动赡养老人。

(四)联动帮扶,让“无力”者有力赡养。对“无力”赡养老人当事人,该院及时邀请当地政府相关人员参与调解,并通过调解了解当事人实际困难,及时帮扶;对经济困难的,着力解决困难补助;对外出打工无法照顾老人的,则积极联系当地企业,争取能够在当地就近打工就业,解决打工与照顾老人的实际矛盾。同时,坚持对当事人定期回访,保证帮扶措施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罗宝珊 杨绍元

友情链接

  • 中国法院网
  • 人民法院报
  • 四川法院网
  • 北京法院网
  • 中国民商法律网
  • 北大法律信息网
  •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