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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提醒市民:警惕犯罪分子以法院名义进行电话诈骗
作者:冯璐 陈办  发布时间:2010-12-01 16:01:1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成都中院发现有犯罪分子通过电话以成都两级法院名义对案件无关群众进行诈骗,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法院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轻信类似来电,以防受骗。

  据介绍,近期有人以成都市两级法院名义,通过电话语音提示转人工分机的方式,通知群众到成都两级法院领取传票、开庭、执行通知,并称:“是最后一天,否则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电话号码来电显示均为10002或00095,并语音提示咨询详情回复按9号键。群众按此操作,接听电话的均为一操北方普通话口音的男子,自称是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咨询中心,要求电话咨询的群众预付一定数额的执行款或保证金,并将预付的执行款或保证金打入某安全账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成都两级法院值班室平均每天接到类似的群众咨询电话100余个。由于此类事件可能影响群众的合法权益,并影响成都两级法院正常的办公、办案秩序,成都中院已迅速报警,并要求两级法院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以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的声誉。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法院对案款缴纳设定了严格的程序,并只开设了以法院为户名的由财政许可的公开的案款专付帐号,不存在 所谓以其他名义设立的安全帐户。成都中院还公布了相关咨询电话:028-82915218;028-82915191。
责任编辑: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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