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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开展为期一月的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执行专项活动
作者:岳浩 杨绍元  发布时间:2011-01-14 14:04: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市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局长会议,安排部署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打击拒执抗执行为专项活动。市中院龚成副院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执行局刘子厚局长主持。

  会上,刘子厚局长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安排部署从2010年12月20日起至2011年1月20日,为期一月的全市法院开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打击拒执抗执行为专项活动。龚成副院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各基层法院执行部门要认真学习最高法院关于限制高消费的司法解释,把限制高消费作为此次专项活动的最重要内容,在开展活动时要注重“两个结合”,即把传统的曝光与限制高消费结合,把打击拒执抗执与限制高消费相结合,更加丰富限制高消费的内容与力度;二是要狠抓落实,各基层法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较短的时间内要做到曝光一批,打击一批,处理一批,通过处理违法人员,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尽可能实现对被执行人的社会威慑,推动社会诚信机制的建立;三是要强化宣传,各基层法院在开展活动时要强化舆论宣传的重要性意识,主动积极加强舆论宣传,着力营造法律威慑的社会氛围,让广大群众更加充分认识法院工作,实现司法为民的本质要求。

  会上,同时还对全市法院执行系统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进行了安排。
责任编辑:岳浩 杨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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