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新区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市两级法院对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第三阶段即组织整改阶段活动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针对上一阶段即查找问题阶段查找出本院当前司法警察工作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安全意识不够、团队意识有待增强等四个方面的不足,明确通过以下四项措施强化司法警察警示教育组织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与强化约束相结合,强化思想意识。集中开展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切实解决司法警察在日常工作怎么做和做什么的问题。采取大队组织集体学习与业余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司法警察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人负责对警容风纪和履职规范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和纠正,同时通过内外部监督相结合强化司法警察的自我约束能力,克服工作的随意性,做到履行职能规范化。
二是队伍管理与教育训练相结合,提升执法能力。以加强队伍管理来推动教育训练工作,严格落实我院《司法警察综合考核办法》和相应的司法警察考核评价制度,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全体司法警察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切实做到教育训练人员、时间、内容、质量的“四落实”,全面加强业务技能水平,提升履职保障能力。
三是强化工作责任心与规范履职相结合,筑牢安全防线。明晰岗位职责,结合典型案例认真分析查找自身工作存在的工作责任心不够的问题,定岗定责,狠抓制度落实,强化规范履职,认清当前法院安保形势,工作中提高警惕性,加强防护意识,对重点案件、重点人员、重点部位严格检查,重点突出安全检查和枪弹库值班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切实解决个别干警工作中警惕性不高、安全意识不够的问题,提高安全保卫能力,筑牢法院安全保卫防线。
四是荣辱教育与服务大局相结合,强化团队意识。按照各自分工,相互配合的工作原则,在工作中大力加强对司法警察的荣辱观教育,教育干警认清个人英雄主义与争先创优的区别,培养大局意识和“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共识,处处为他人着想、为集体着想,强化团队意识,形成团结奋进,你追我干的积极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切实强化个别干警集体荣誉感不强,团队协作意识不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