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邛崃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探索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廉政风险查找过程中通过“五步法”查找廉政风险,着重排查思想意识、体制机制、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外部环境等“五类廉政风险”,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自己找”。不论单位负责人还是一般干警,不论权力大小,都认真分析所在岗位的职责,查找出自己岗位上的廉政风险点,并填写《廉政和监管风险点个人自查表》、《廉政和监管风险点自查审批表》,由本单位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每个人对照自己的岗位职责,认真查找自身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庭、局、处、室、队(人民法庭)负责人对照“三定”方案和业务流程,查找本部门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分管领导重点审核干警在审判、执行工作等重要方面存在的风险。同时,由干警根据自己所处的工作岗位,结合工作的性质和本人的实际,查找本人在廉政和监管方面存在的风险点,作为自己平时应该注意和重点防范的环节。
二是“群众提”。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召集老干部、特邀廉政监督员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自查风险予以评议。同时,以案件回访、个别走访、发放随案监督卡(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进一步找准廉政风险点。
三是“领导点”。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本部门工作流程和关键环节的廉政和监管风险点自查情况签署意见,包括同意、提醒及整改意见建议,做好三件事:第一反馈给当事人,第二对本部门廉政和监管风险点排查总体情况进行分析,第三认真组织整改落实。班子成员的风险点由党组集体审核,庭室负责人的风险点由分管领导审核,普通干警和其他人员的风险点由庭室负责人审核。最后由分管领导根据其平时的表现,做好岗位廉政谈话,对其岗位存在的风险点进行提醒。
四是“互相查”。以庭室为单位召开讨论会,对自查的风险点由个人讲述,庭室其他成员就其准确性进行协查,遗漏点加以补充。在此基础上,对各岗位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在单位内部进行相互点评,通过“两上两下”征求意见,查漏补缺。
五是“组织评”。在前期工作和充分听取各界反馈意见后,由组织进行审定。各部门通过走访、案件回访、电话访等形式,掌握动态情况,结合“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反馈获得的情况,将存在的廉政和监管风险点、相应的整改建议等提交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对党组成员及中层干部查找出来的风险点组织进行评议,并提出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后,针对目前排查出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该院决定着力加强防控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符合审判执行工作特点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该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积极开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