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崇州市法院召开了执行救助金集中发放大会,9件案件申请执行人领取了10万元的救助金。此次发放会议由该院执行局局长刘海涛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春彦作了重要讲话。
该院正在执行中的这9件案件的申请人情况较为特殊,被执行人均无履行能力,而申请人经济困难。为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有效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该院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对确有困难的执行申请人提供救济的工作要求,多次召开维稳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全部执行积案进行慎重筛选,审查出了符合发放救助金条件的9件案件,并决定采取一次性发放司法救助金方式给予救助。
在救助金发放大会上,马春彦副院长指出,此次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特困群众的关怀,对保障债权人合法权利的重视。他希望被救济的申请人充分运用好这笔救助资金来解决目前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