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院召开对外委托机构监管暨新年度机构代码确认会,院技术室、监察室相关人员和鉴定、评估、审计、拍卖机构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通报了未按规定要求上报年审材料的5家评估和审计机构,通报了1家拍卖公司因严重违反拍卖规定被取消在成都法院参与对外委托拍卖资格的情况,并对3家公司不遵守拍卖程序、阻止竞买人正常报名被暂停其在成都法院对外委托拍卖工作一年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其次对进一步规范对外委托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将对外委托公司的监管实行常态化,按照“严进宽出”的政策建立规范的进出机制,定期吸纳资质等级高、法规意识强、工作绩效优的机构进入到法院备选库;同时对不遵守法律法规和法院规定及行业要求的机构及时从法院备选库清除,维护法院的形象和权威。二是提升委托案件办理质效,按照法院案件流程管理的相关要求,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法院的委托工作,提供评估鉴定报告。确因客观原因需要延期的,一定要有书面申请,不能擅自主张,以免影响法院的案件审理和执行。三是切实加强沟通合作,受委托公司与法院应建立一种相互信任、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不应寻找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辞法院的相关委托工作。最后,技术室在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对委托机构2011年代码进行了摇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