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法律和工作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履职到位强审判,服务大局促发展,锐意改革求突破,提升素质树形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勇于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业绩突出的先进法院,同时也涌现出一批在审判执行、法院改革、队伍建设、廉政监督、调研、宣传和司法行政保障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为弘扬先进,激励斗志,进一步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市中院党组决定,对获得2010年度全市法院工作先进的单位予以表彰:
一、法院年度工作先进单位
武侯区人民法院、锦江区人民法院、青羊区人民法院、新津县人民法院、双流县人民法院、彭州市人民法院、金堂县人民法院
二、单项工作先进单位
(1)刑事审判工作
高新区人民法院、金牛区人民法院、锦江区人民法院、郫县人民法院、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大邑县人民法院
(2)民事审判工作
金牛区人民法院、武侯区人民法院、新津县人民法院、大邑县人民法院、锦江区人民法院、崇州市人民法院
(3)行政审判、国家赔偿工作
高新区人民法院、青羊区人民法院、锦江区人民法院、金堂县人民法院、青白江区人民法院、邛崃市人民法院
(4)立案信访工作
武侯区人民法院、锦江区人民法院、双流县人民法院、蒲江县人民法院、成华区人民法院、大邑县人民法院、新都区人民法院
(5)执行工作
武侯区人民法院、金牛区人民法院、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蒲江县人民法院
(6)审判管理工作
锦江区人民法院、青羊区人民法院、武侯区人民法院、崇州市人民法院、新津县人民法院、新都区人民法院、彭州市人民法院
(7)书记员工作
高新区人民法院、武侯区人民法院、都江堰市人民法院、金牛区人民法院、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双流县人民法院、大邑县人民法院
(8)队伍建设
武侯区人民法院、蒲江县人民法院、锦江区人民法院、新津县人民法院、成华区人民法院、双流县人民法院、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9)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青羊区人民法院、金牛区人民法院、青白江区人民法院、武侯区人民法院、邛崃市人民法院、双流县人民法院、金堂县人民法院
(10)督办联络工作
青羊区人民法院、金牛区人民法院、武侯区人民法院、新津县人民法院、都江堰市人民法院、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崇州市人民法院
(11)调研工作
武侯区人民法院、锦江区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法院、彭州市人民法院、金堂县人民法院、蒲江县人民法院、新都区人民法院
(12)宣传工作
武侯区人民法院、锦江区人民法院、青羊区人民法院、双流县人民法院、新津县人民法院、彭州市人民法院、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13)信息工作
武侯区人民法院、锦江区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法院、彭州市人民法院、新津县人民法院、蒲江县人民法院、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14)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工作
锦江区人民法院、新津县人民法院、武侯区人民法院、金堂县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法院、崇州市人民法院、邛崃市人民法院
(15)司法警察工作
武侯区人民法院、锦江区人民法院、青羊区人民法院、双流县人民法院、蒲江县人民法院、新都区人民法院、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16)信息化工作
高新区人民法院、武侯区人民法院、锦江区人民法院、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崇州市人民法院、彭州市人民法院、双流县人民法院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再接再厉,不断开拓新局面,创造新业绩。全市法院要以先进集体为榜样,努力践行“与时俱进,勇争一流”的成都法院精神,切实履行审判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持续提升“双好”形象,恪尽职守,创新机制,为成都“十二五”规划开好局,为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