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中院胡建萍副院长带队到龙泉驿法院指导示范性案例工作
作者:何良彬、蒋廷伟、陆倩 发布时间:2011-01-28 16: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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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中院胡建萍副院长带领市中院研究室到龙泉驿法院指导示范性案例工作。会议对候选示范性案例和存在一定审理难度并具有示范价值的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讨论,并提出了指导意见。胡建萍副院长就示范性案例工作提出3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示范性案例工作,要从“两权”管理的重要手段与平台的高度认识示范性案例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切实提高司法能力的有效途径,务求抓实抓好。二是要充分发掘和用好全市法院丰富的案例资源,加大组织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示范性案例数量和质量,有效发挥示范性案在促进司法尺度统一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基层法院在示范性案例组织工作中要及时与市中院通气,市中院职能部门要多加强指导,推动示范性案例工作不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