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栏目: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崇州市法院多种措施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
作者:蒋玲 石智勇  发布时间:2011-02-14 16:23:06 打印 字号: | |
  2010年,崇州市法院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全年民工工资类案件执行标的46.9万元,到位率为87%,切实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一、切实树立重民生和促和解意识。执行局每周一次的全局工作会,在安排近期工作的同时,注重将追索赔偿费、赡养费、劳动报酬等事关申请人基本生活保障的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放在优先位置。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争取在合理范围内达成和解协议,促使被执行人尽快主动给付案款,及时实现申请人权益。执行人员对执行和解案件做好回访工作,及时了解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情况以及申请执行人的生活状况。

  二、综合运用多种执行手段,加大处罚力度。采取悬赏执行、查封银行帐号、公布老赖名单等办法,尽力查找被执行财产,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最大限度实现申请人权益。采取限高消费、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违法成本。利用春节等传统节日对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执行。全年对8名被执行人实行限高消费,22名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对1名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先期介入,限期执结。加强执行局与该院各审判业务庭、其他单位或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争取他们对执行的协助和配合。对批量、群体性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前查询财产线索,保证及时执行。压缩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周期,并在车辆、警力等各方面予以优先保证。如在执行四川某铜业有限公司拖欠58名工人工资和应缴社保费用共计50余万元的案件中,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并对铜业公司财产进行了调查了解,为后期执行做好了准备,后工人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及时予以顺利执结。

  四、创新机制,提高民生案件执行能力。采取分片集中执行和成立执行案件专办组相结合,集中力量分别处理各类案件,有效提高执行效率。实行局领导与承办人员联合负责制,局领导定期对承办人员进行催促督查,视情况组织骨干力量进行联合攻坚或采取易人执行,如拖欠报酬薪金案件由有经验的执行法官集中办理等措施,提高了涉民生案件执行率。

  五、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经查实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暂时无履行能力且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积极给予司法救助。全年解决和投入执行救助基金18万元,有23名因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而造成执行不能的特困当事人得到救助,缓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邛崃法院慰问困难当事人

近日,邛崃法院民一庭、速裁庭、执行局干警带着新春的祝福到困难当事人武德芳、薛长霞等困难当事人家走访慰问,并为他们送上新年慰问品,当事人对法院的慰问表示深切感谢,并表示要尽量克服生活困难,努力过上幸福生活。
责任编辑:蒋玲 石智勇

友情链接

  • 中国法院网
  • 人民法院报
  • 四川法院网
  • 北京法院网
  • 中国民商法律网
  • 北大法律信息网
  •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