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市中院民一庭本着“当判则判,确保高效”的审判工作思路,全年共审结1206件劳动争议案件,占同期结案数43.44%。其中:在45天内高效审结613件,占50.83%。
一是始终将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确保高效的同时努力做到调解优先,积极寻求案件的最佳解决途径,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判始终,全年共调撤劳动争议案件361件。其中,申请撤销劳动仲裁的108件,调解撤诉的48件,同比调撤率提高了四个百分点。同时,当庭执行的劳动争议案152件,现场履行金额两百余万元。二是注重抓自身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质效和基层法院的类案指导,通过改变以往单纯分片区进行分析改发案件的传统做法,试行以受理案件的类型进行改发分析的办法,对全市法院劳动争议类型案件进行全面的梳理,系统的分析,通过召开劳动争议案件的改发分析现场会,总结问题,发现问题,统一裁判尺度,对口片区指导,帮助基层法院提高一审案件质量。全年改发劳动争议案件132件,占11%,同比去年下降了六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