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司行处积极开展争做“三有”模范活动
作者:朱世永 杨绍元 发布时间:2011-02-24 15: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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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中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在提升“三会”能力基础上,积极开展争做“三有”模范活动,全面推进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开展学习活动,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筑牢司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以“司法综合能力提升年”为载体,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强化提升工作能力;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特别是一些重点工作早起步、早安排、有计划地推进。二是开展规范言行活动,争做“三有”模范。办事讲原则,做事讲诚信,做一个有诚信的人;为人正直友善,品性端庄,做一个有德行的人;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做一个有记性的人。三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力推进争做“三有”模范活动。为保障争做“三有”模范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成立学习领导小组,使争做“三有”模范活动成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动力源泉,营造人人争做“三有”模范的好氛围,深入、扎实、有效地推进“三有”模范活动,使之看到成效,收到实效。